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法院一直把缓刑回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预防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避免一判了之,该院建立了跟踪帮教措施,对判处缓刑的罪犯,要求当事人近亲属与法院签订缓刑监管责任书,加强对缓刑犯考验期间的监管,督促他们定期向司法机关提交思想汇报,并及时向法院反馈缓刑犯在监外的改造情况,确保缓刑考验期间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另外,为加强回访考察,该院制作缓刑人员登记表,为每名缓刑犯建立档案,由刑庭法官负责对缓刑服刑人员定期跟踪回访、考察,并针对了解的情况,因人而异,对症下药,促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对他们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访这一举措,不但促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而且对于消除这些人对社会的对抗情绪,确保每名缓刑犯不脱离监管,促进他们改过自新,在更好地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消除社会隐患、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