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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六项措施 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11-18 14:29:50


确山县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及全体干警会,对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进行了再动员,让全院干警人人提高思想认识,一要认识到做好农民工工资集中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认识到开展好这项活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别由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及基层法庭等部门负责人,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一庭。

  三、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做到及时审查、及时立案,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采用减、免、缓的办法及时给予立案。

  四、立案后要做到及时传唤被告、及时调解、及时审理、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五、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的,告知原告及时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要优先执行,及时采取措施,穷尽一切办法,执行到位,及时给付当事人。

  六、活动办公室要建立台账,对各业务部门受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登记造册,每个案件进展情况都要在台账上显示,按照中院的要求及时向中院活动办公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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