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发生,确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六项措施为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
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发放农民工法律常识宣传手册、街头法制宣传、巡回办案、企业法制讲座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自己应享有的法律权益及救济措施,向建筑企业宣传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的法律义务。
全面开展排查。由法院和人社局、住建局牵头,会同交通、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的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实现“无障碍”维权。对于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并积极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可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有关证据。
加大执行力度。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等措施,对判决后不按期履行义务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其施工资质等级、限制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等,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侦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种突发事件,并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农民工采取正确的方法和合法的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