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的号召,全面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全面排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办案安全防范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判、执行活动依法有效进行。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安全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使广大干警普遍树立了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安装了安全防范装置,对办案场所的安保设施和防护采取了严密防护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强制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
四是建立了安保预警机制和长效机制,成立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方案。
五是开展专项工作的检查及督察,抽办公室、纪检监察、法警队、政治处等部门的领导组成专项检查组,并由一名副院长带队,经常性的对该院审判庭、立案大厅、接待大厅、羁押场所、办公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安全设施损坏或失效的,及时进行了加固或更换,保证安全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办案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