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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四坚持”确保多节约少浪费

  发布时间:2013-11-28 17:00:32


     近期,确山县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了“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的专项教育。在教育中,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多节约、少浪费,进一步深化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在原有“谁用车给谁核算油费,年终从办案返还经费中扣除”的基础上,增加了同路、同方向、同区域合并用车。减少出车次数及出车的单一性。节省了油料、减少了车损,杜绝了公车私用。

    二是坚持完善《打印文书纸张计件制度》。在原有的“谁打印谁签字,半年一核算,从办案返还经费中扣除”的基础上,增加了由单面打印变成双面打印,所有文书及材料一律双面印。进一步节省了纸张,杜绝了纸张浪费的问题。

    三是坚持完善《水电管理责任到人制度》。在原有的“对锁门不关灯、不关电脑的,罚责任人1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空调定时开放,空调的高压线由总闸单独控制,不是天气非常炎热及非常寒冷不开总闸,下班时间一律关闭总闸及锅炉房,凡遇双休日,一律关闭电源。杜绝了电量的消耗及浪费,从而也避免了因电引发的事故苗头。

    四是坚持完善《报销审批制度》。在原有的《购物报计划审批制度》及《来客招待一支笔鉴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由办公室主任、常务副院长及院长三人合签后,方能报销的制度。杜绝了开支的随意性及报销的随意性,杜绝了公款吃喝及非因公而报销,增加了透明度,堵塞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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