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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12-19 09:37:06


    为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发生,今年初以来,确山县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

    实现“无障碍”维权。对于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并积极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可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有关证据。

    加大执行力度。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等措施。对判决后不按期履行义务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其施工资质等级、限制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等。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侦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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