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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审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12-20 15:20:44


    确山县法院深入贯彻省高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精神,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与农民工的血肉联系。

    坚持从快从优原则。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该院开展第五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建立了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对这类案件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在立案阶段施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分案等便民措施;在审理阶段加强调解力度,缩短审理期限;在执行阶段注重说服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便利诉讼原则。该院加强便民法庭建设,布设便民网络,坚持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制度,通过巡回、流动等灵活办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加强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建设,继续推行立案、信访、导诉、收费“一条龙”服务等便民举措,把立案接待大厅建成体现公正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展示良好形象的服务窗口。建立健全诉讼引导员制度,专门安排资深法官,对前来起诉的群众进行诉前引导。

    坚持保护弱势群体原则。该院对于老、弱、病残或其他行动不便的农民,实行上门服务,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对赡养、追索抚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简化减、缓、免交诉讼费审批手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坚持司法公开原则。该院积极通过网络、报纸、电台、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公开便民举措,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达到以公开促公正。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审判公开三项基本原则,依法、及时、全面的公开应公开的事项,保证阳光审理、阳光执行,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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