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进一步做好该院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工作,和促进该院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采取了五项措施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十不准”。
一是向本院各部门及人民法庭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河南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并将《河南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印发给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要求全院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十不准”。
二是要向落实“十条禁令”一样落实好“十不准”,人人达到熟记会背“十不准”。
三是该院将在党日活动学习时间及全院集会时间,对干警进行逐个抽查及测试。
四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工作中严格遵守,如违反将按照“十不准”的规定,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将“十不准”印制装订成板面,悬挂在各法庭及立案大厅醒目位置,以便社会各界人士和当事人监督。
五是成立由院领导带队的明查暗访组,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全院各部门、各法庭每月不少一次的检查, 对有违反“十不准”行为的,切实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