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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妻幸福狱中男子与妻离婚

  发布时间:2014-05-26 09:21:22


    一对男女由相识到相恋,为了长相厮守而共同组建起家庭。可是生活终究不同于童话,结婚不是故事的结束,更多的是故事的开始。5月12日,确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作为被告的丈夫被判处无期徒刑,为了妻子的幸福最终同意离婚。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王某(男)2002年相识,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03年的春天,两人携手领取了结婚证。然而婚后的生活却不尽如人意,小两口磕磕碰碰不断,一男一女两个小宝贝的出生也没能给这个家庭带来长久的欢笑。2011年王某在山东贩卖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认为两人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因而诉请离婚。

    庭审中被告王某辩称,双方结婚10余年,虽然生活中有矛盾,但是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可是自己如今难再对妻儿尽到家庭义务,为了妻子的幸福,其同意离婚。经确山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就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至此,曾经的一对同林鸟化作分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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