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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 )

发布时间:2009-08-24 16:06:58


                                            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 )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 1万元以下50元;  2. 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3. 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4. 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5. 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6. 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  7. 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

        … … … … …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0.5%+500元。  三、执行费收费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下列标准收费。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00元  (3)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2400元

          … … … … …  四、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 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20元  3. 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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