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以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这一平台为抓手,用局域网将该系统应用于各业务庭和派出法庭,并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
一、强化庭长和承办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庭长切实加强和规范本庭的审判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审判的监控和管理,把好审批第一关。同时通过集中学习,要求承办人充分认识到运用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和效率意识。
二、规范操作,达到分权制衡。设置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时,根据环节不同授予相应权限,各环节既通过节点相互联系又互相独立。在该软件系统中,每名干警都有自己的帐号,每个帐号的权限均不尽相同,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节点,都有专人负责对应操作。如立案法官只能操作“立案管理”事项,而无法操作分案、排期功能,更无权操作“审判管理”,进入审理阶段后,案件一旦点击“结案”,审判员只能查看案件,而无权进行更改。从而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流程运行的规范化。
三、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对需要办理中止、中断、转换程序、延长或扣除审限、审结的案件,由承办人填写统一制定的表格,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再交审管办备案,由流程管理员按照审批意见在网上办理,确保审限办更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监管意识,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检查。审管办定期开展数据核查,重点核查案件卷宗中有关审限变更的手续是否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对应项目一致,对未准确、及时填写的部门和承办人进行每月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院绩效考核范围。审限考核作为各业务部门和法官个人审判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业务部门和个人考核内容,并依该院规定奖罚。
五、加强部门间交流沟通,随时掌握案件动态。审管办应经常与司法鉴定部门、负责上诉移送的部门、审判业务部门联系,掌握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的进展、管辖异议上诉退卷时间,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恢复审限,确保案件正常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