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林开了一家修车部,其姐夫杨升有一辆前四后八货车,因杨升没有在陈林家开的修理部修车,陈林气得慌,他们两家就开始闹气了。后来陈林与其姐夫杨升因修车的事发生厮打,陈林持木棍将杨升的头部打伤。日前,确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1月10日,杨升的货车没有在被告人陈林经营的修车店补轮胎,却总是在陈林家北边邻居陈贺家修车,陈林就生气了,陈林说如果杨升的货车依旧不在他的修车店里修车,就和杨升断绝关系。杨升和陈林吵了两句,心中不忿的陈林趁杨升不注意,用树棍照杨升头部夯了一棍,当时就把杨升夯晕在地,致杨某某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右侧额颞部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额颞骨骨折,未出现明显神经系统体征。经鉴定,被害人杨升的头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陈林已赔偿被害人杨某某经济损失124000元,已履行,被害人杨升对被告人陈林表示谅解。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林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林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