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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4-11-17 09:11:11


    确山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核心价值追求,仅仅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及司法工作的突出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岗位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认真开展建章立制及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1、围绕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问题,建立落实了如下有关制度:①《刑事案件免刑、缓刑必须由审委会统一研究把关制度》,防止承办人滥用权力,个人说了算;②执行的过路款、执行款统一由院财务室设立《执行专用账户制度》,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现金费用;③民商事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在立案时,由院立案庭统一开票,到县收费服务大厅《交费制度》,法院各业务庭不准收取任何费用。④纪检监察制作了有关制度(“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四个一律”、禁止收取任何费用等内容)的公开牌子,悬挂在立案庭及各基层法庭醒目位置进行对外公开,并将省、市、县三级法院的监督举报电话对外公开,以接受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监督举报。⑤每个案件都要《逐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以方便双方当事人跟路监督;⑥建立落实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及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⑦建立落实了各类案件审判过程公开,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及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各类案件的调解及审判一律公开,人民群众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进入旁听。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案件的旁听、以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制度。⑨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审务公开及更新制度,每年都要将党务、政务、审务及“三公”经费实行全面公开。⑩建立了向社会公开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建立了与上级法院对接的举报网站。11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

    2、围绕着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司法不文明的问题,建立落实了如下制度:①建立落实了《案件评查制度》,主要围绕上级法院发挥重审、改判的案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集体群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上级领导关注要结果的案件等都要进行案件评查。②建立落实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③建立落实了《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奖励制度及低劣差错文书处罚制度》等。

    3、围绕着容易发生玩忽职守、司法不作为的问题,建立落实了如下制度:①《案件承办责任追究及问责制度》,凡是有案不立、拖案不办、久拖不结、超时限的案件,不仅要追究承办人的责任,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部门领导及分管副院长的责任。②《案件催办、督办制度》;③《通报处罚制度》。

    4、围绕着容易发生纪律作风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落实了如下制度:①《考勤签到制度》;②《警车管理制度》;③《每周由带班领导带领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不少于1次的检查制度》;④《审务督察、明查暗访制度》,纪检监察每季度不少于两次的明查暗访及审务督察活动。⑤《学习、集会点名制度》;⑥《临时人员按正式干警要求统一管理制度》;⑦《强化班子成员带班期间严格履行职责的暂行规定》;⑧《诫勉谈话制度》;⑨《带班领导每次检查形成书面通报、罚款及纳入绩效考核制度》及不定期的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等,今年开展了两次作风纪律整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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