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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四项措施 强化学习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7 09:19:10


    近期,确山县人民法院为了更有效的学习好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为了达到人人领会精神,人人得到提高的目的,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学习:一是要求人人都要积极参与学习,学习期间不得请假及缺席,每次学习都要点名清点人数;二是给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发学习笔记本,要求抽出时间集中学、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反反复复学、结合思想学、结合工作学,除人人做好学习笔记外,要求人人撰写心得体会;三是每次学习后,都要以部门(庭室)为单位组织讨论,要做好详细的讨论记录;四是成立学习检查组,在学习讨论期间,由检查组成员到各部门(庭室)检查学习讨论情况,对学习讨论组织不力的部门及学习讨论缺席的人员提出批评外,还要按照该院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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