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驻马店市确山县法院多措并举采取,切实保障好“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设立“三留守人员”联络档案,定期走访帮扶。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居住地分散且情况不明现象,以部门为单位,整合法官村长队伍,深入乡村走访,了解“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留守人员档案,进行定期走访帮扶。
开展“入乡入村”法制教育,提高“三留守人员”法制意识。将乡镇、村庄及其中小学作为“送法进校园”活动主要阵地,大力开展“入乡入村法制教育”活动,注重普及自我保护、应对突发危险、避免以暴制暴等法律知识,提高“三留守人员”法制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安全,远离违法犯罪。
创设劳动培训服务站,提供劳动培训帮扶。对缺乏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三留守人员”,加强与农机局、科技局、劳动培训机构和培训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创设劳动培训服务站,为“三留守人员”定期提供劳动培训服务,提高其劳动技能,帮助联系参加工作,避免因生存能力缺乏引起生活困境、违法犯罪等不良后果。
严厉惩治侵害“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行为,保护“三留守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对侵害“三留守人员”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审判、执行力度,同时对此类案件,予以适当程度曝光,营造社会舆论。对“三留守人员”诉讼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三优先”制度,切实保证“三留守人员”诉讼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