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为达到不法目的可谓各出奇招,有人玩失踪,有人装无辜。5月14日,确山法院审结的这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告包工头刘某来一招“狸猫换太子”,在给原告出具的欠条中签了假姓名,企图瞒天过海,好在主审法官明察秋毫,狡猾的包工头现出原形,农民工权益得到了实现。
原告张一、张二、王三、潘四于2014年1月27日到确山县三里河法庭起诉包工头刘某(真名刘某伟),要求给付拖欠的工钱8900元。
按照原告张一等农民工提供的被告刘某的地址,承办法官去确山县三里河乡莲花村刘西组寻找刘某,结果查无此人。经询问,几位农民工也没去过刘某家,承办法官又咨询村委干部,村干部说本村没有叫刘某的包工头。机警的法官感觉到包工头可能使用了假名字给农民工写欠条,就到公安机关核查户籍,结果莲花村没有叫刘某的。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望着几位农民工焦急无助的眼神,法官决心要把这个包工头揪出来。经过再次询问莲花村委干部,得知该村共有五位姓刘的包工头。在三里河派出所户籍警的大力协助下,把五个姓刘的包工头的户籍档案一一调出,经过张一等人辨认照片,最终确定一个名叫刘某伟的人就是欠工资不还的包工头。承办法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迅速在一个工地上找到刘某伟,向他发送传票等诉讼材料。
此案经三里河法庭审理,判令被告刘某伟偿付原告张一、张二、王三、潘四四位农民工工资款8900元。同时对刘某伟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刘某伟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了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企图通过不法手段躲避责任,是损人不利己的愚蠢行为,严重者将受到法律追究。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要本着良心,立足长远,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才是安身立命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