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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钱用工业盐 无良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2-23 17:59:18


    工业用盐(亚硝酸钠)在食品加工上是被明令禁止的。但是总有人挺而走险,开卤肉店的张利为省一点钱,他不用食用盐却用工业用盐制作卤肉。日前,确山县法院一审判决张利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张利在供述中说自己也知道工业盐不能添加到食品中,因为食用盐一直在涨价,他为了节省成本从2013年7月以来使用工业用盐(亚硝酸钠)生产、加卤肉,并销售给他人食用。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执法中查获张利处两袋工业用盐,从张利处提取的卤肉中检测出亚硝酸盐含量(以亚硝酸钠计)198mg/kg。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利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并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缴纳罚金,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食用的“盐”和工业上使用的“盐”,不是一样的化学成分,食用盐是氯化钠;工业用盐是亚硝酸钠,致癌。亚硝酸钠形态类似食盐,若食用,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责任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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