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确山县法院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赵高因冒充民政局领导身份,以帮助他人办理残疾证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4年11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赵高窜至确山县新安店镇周庄村委村民李老汉,冒充确山县民政局领导身份,以帮助李老汉孙子办理残疾证为由,骗取李老汉钱财。2014年11月3日上午,被告人赵高再次窜至李老汉,以帮助李老汉及其家人办理城市移民证为由,再次对赵某某行骗时,被李老汉识破并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赵高犯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