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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及规范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7-07-12 17:53:10


    确山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进一步制定了规范 工作纪律及强化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印发到本院各部门及各人民法庭。

    1、强化值班。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和窗口单位要按规定着装,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不漏岗,要有值班记录及登记。

    2、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全院人员(含辅助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岗,坚持签到和请销假登记制度。凡下乡办案、外出离开法院的,要有下乡、外出手续交给值班领导;出差、请假要有出差、请假手续交给政治处备案。

    3、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听音乐、购物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落实安检、安保制度。法院机关和标准化人民法庭要配置安检门和手持安检仪,个别非标准化的人民法庭要配置手持安检仪。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要配备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对进、出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人员仔细审核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律师证、工作证等),并履行安检登记等程序。

    5、做好立案信访工作。院机关要设立立案信访窗口,做到立案、信访分开。导诉员、值班员、接访和立案窗口等工作人员一律着制式服装,无脱岗情况,热情接待涉诉、涉访群众,热情回答当事人咨询的问题。做到态度和蔼、言谈文明、举止端正,杜绝冷、横、硬、推现象。接访当事人要有笔录、有登记。要求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的,要及时告知。

    6、规范庭审活动。设置开庭公告栏,张贴开庭公告或在电子屏幕上公告开庭时间,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准时开庭。庭审时,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要按规定着装,开庭时不得有接打手机等行为。

    7、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外出车辆派车手续齐全。不准用公车办私事、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娱乐、餐饮场所。公务车辆洗车时,驾驶员要在位。

    8、保持卫生整洁。立案大厅、信访室、值班室、审判区、办公区、车库、电工房、监控室、卫生间、楼梯间、人民法庭等区域,要卫生整洁,没有脏、乱、差现象。

    9、遵守“五个严禁”各项规定。设置“五个严禁”内容的版面,并熟知“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在审理、执行案件和接访等活动中,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10、严格执行诉讼费和执行过路款等财务制度。做到按规定收取诉讼费、罚没款等事项,及时将执行过路款入账、发放,确保各项费用收有依据,支出符合规定。

    11、严肃会议纪律。干警参加会议时,按规定着装,准时到会,不能随意走动、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接打手机。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向院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院政治处备案。

    12、基层法庭应严格管理。法庭人员应着装上岗。法庭要有值班表及签到簿,落实值班及签到制度,不得延迟到庭或提前离庭,夜晚要有门卫值班;法庭人员外出办案,小黑板要有显示,要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外出人员应知情;法庭应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值班室、办公室、审判庭、卫生间、干警卧室、厨房、餐厅、杂物室、楼梯间均应干净整洁,没有脏、乱、差现象,厨房、餐厅有纱门、纱窗,无苍蝇。

    13、主动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各业务庭、各法庭承办的案件,无矛盾过激行为,遇有个别缠访、闹访的当事人,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安保人员,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14、不得有其他违纪及不廉洁现象。

    15、各部门主要领导、法庭庭长及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

    16、严格督促检查。值班领导、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适时采取明察暗访、审务督察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形成书面通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其相应的分值。对上级法院巡察组被通报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视情追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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