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进执行攻坚工作,集中时间、力量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求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努力消除执行积案。凡是有执行条件的超期案件要全部执结;严格执行期限规定,确保新收案件在期限内及时执结,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二)规范执行行为。教育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依法办案、规范执行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精神懈怠、办案拖沓、工作消极等问题发生。(三)建立和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建立和完善联动制约机制、网络查询机制、网络拍卖机制、公布“黑名单”和严惩拒执罪等威慑机制。
三、范围和重点
(一)已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执结的全部案件。清理重点:1、已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结的案件;3、特困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主要是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交通肇事赔偿费的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拖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5、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6、领导、监督机关督办的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二)查找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行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委政法委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院执行局,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执行工作的开展。县法院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法院领导和执行局负责人要带头办理大案、难案。
五、时间安排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时间为 2016 年 5 月;第二阶段为执行攻坚阶段,重点是清理执行积案、查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7年 11月;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2017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行力度。要充分调动债权人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的积极性,同时依照职权积极查询、搜查、公民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奖赏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全市两级法院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执行措施,能够及时交付债权人的,要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它财产权益,在被执行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措施。对被执行的财产价值较大,不适宜变价处理的,可以通过执行经营权、使用权等方式予以执行,或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分批予以执行。
(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针对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依法办案、规范执行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发生。使本院执行工作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执行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执行队伍素质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
(三)要认真开展好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要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上级法院督办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学习先进法院经验,以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司法腐败,提高执行效率。
(五)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要继续重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把指挥中心建设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措施,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联动机制等综合配套措施同步建设,同步推进,早日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执行指挥体系,形成上下协调、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运行机制。
(六)开展好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从6月1日到12月31日开展为期半年的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重点清理金融部门为申请执行人,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且金融部门能够提供财产线索的借贷纠纷案件。县法院要对金融债权案件底数排查,进行集中执行,确保12月底将排查出的案件基本执结。通过集中清理活动,维护县域金融安全,并以此为契机,同金融部门形成长期的执行联动机制,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
(七)加大威慑机制建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工作,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要全部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确保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工商、国土、建设、金融等部门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统一执法思想,严格运用法律,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公诉程序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妨害公务;非法处置司法机关冻结、查封、扣押财产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法院还要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自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铸牢打击拒执犯罪的“铁拳”,在社会上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八)做好执行信访工作。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执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执行信访问题。加强信访窗口建设,要专人负责执行信访接待工作。加强案件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督办、信访约谈和带案下访制度,提高案件化解率。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及时办结、及时反馈。
七、指导与监督
(一)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领导管理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和检查力度,定期听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要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对个别特殊敏感影响较大或干预较大案件,县法院应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汇报,申请上级法院提级执行。
(三)县法院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与其他法院的沟通交流,取长补短,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执行干警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积极向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和平安确山等媒体投稿,扩大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中共确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