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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27 13:28:33


    为确保指挥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本院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管理由李磊、方光璞同志负责。根据执行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执行指挥中心的分组管理

    按照执行指挥中心目前的工作安排,将值班员分为3个组,各执行庭室由执行庭长任该组组长,执行人员为该组组员。

    二、值班管理

    1、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3班倒全天候值班、每班1名执行员、1名网络管理员。早班为上午8时至14时、中班为14时至20时、晚班为20时至8时。

    2、准时上下班,包括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

    需要提前请假,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

    3、当班执行员必须遵守值班考勤工作制度,上班必须佩戴

    工作证,不得擅离岗位,短时间离开岗位的要按规定相互告知、

    请假,值班时不得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使用电话聊

    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4、交班的值班员要把下班需要继续跟进、掌握、办理的情况信息和待办事项向接班的值班员移交清楚。

    5、值班员必须认真处理接到的所有督办函、文件、通知,所有工作必须及时向组长报告请示,并按照组长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置,不得擅作主张。如因执行员擅自处理工作事项造成失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6、为避免扰乱正常值班工作秩序,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班。确实需要调班的必须提前协调好换班事宜,填写调班申请表经负责民警批准,无特殊原因调班2次的,按请事假1天计,并在当月考评中进行扣分。

    7、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必须提前请假,不得旷工。

    8、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撰写工作日志、撰写日志的情况、将纳入每月考勤。。

    9、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有关网络安全的保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各类文件及电子文档。

    10、工作中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

    三、办公室及内务卫生管理

    1、保持值班室、执行指挥中心的整洁,值班桌椅、设备等物品摆放整齐。私人物品不得摆放在值班室内。要爱护公物、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宿舍的被子、枕头、洗漱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整洁、美观。要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

    3、办公桌面电脑、电话、茶杯文具等摆放整齐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贴紧。下班后要将办公场所的私人物品收拾好并摆放到指定的储物柜或带走。

    4、为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免发生其他安全问题,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组长报告。

    四、考勤、请假制度

    1、实行上班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2个小时作旷工1天处理。连续旷工2次或以上,取消当月考评工资。

    2、休息时间离开基地、请事假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由政治处主任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请假不到1天的由执行局长审批,超过1天的由政治处主任审批。请假、销假情况记录在案。

    3、除家在确山、有亲戚在确山或已婚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外留宿,晚间外出必须于12点前返回。安排活动除外,如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请假并填写好请假条。

    4、无故不得请假,请事假将会影响请假人员当月考勤分数,每月请事假超过3天的不参加当月考评。请病假者一律凭医院证明,无病假证明作事假处理。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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