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找不回来丢失的钱包了,连附近的垃圾桶都找了一遍,心情非常沮丧、失望,没想到法院干警素质高、品德好,拾金不昧,我的钱包失而复得,我太感谢确山法院干警李明增李法官了。”失主薛先生对确山法院退休老法官李明增同志这样评价道。
原来11月19日,我院干警李明增在市区中华大道与白桥路交叉口附近捡到一个男士钱包,他在原地等了近半个小时后始终没等到失主,无奈之下他打开钱包,查看发现钱包里有七百余元人民币、韩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等重要物品。考虑到失主肯定很着急,李法官遂在赶回单位后,将自己捡到钱包的事情告诉单位,并积极致电110查找失主,在西园区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帮助下,终于在20日中午联系到了失主本人。下午四点左右,失主薛先生来到确山法院办公室认领了自己的钱包,并对李明增同志表达了感谢,高度赞扬他拾金不昧的崇高品德。而李法官说,作为确山法院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干警,他对确山法院连续四年蝉联省级文明单位感到自豪,捡到钱包及时送还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他更要自觉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确山院党组狠抓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干警思想道德的培养,围绕“文明司法,诚信服务”的主题,确保文明创建工作长期扎实地开展下去。在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助力“文明确山”创建工作。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中,李明增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文明素养,也为全院干警及社会大众树立了学习榜样,也希望这种正能量不断得到鼓励,让社会涌现更多的好人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