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发现路上有个钱包,你会怎么办?是否会着急地想办法联系失主?还是事不关己,不予理睬?亦或是当做一笔意外之财收入囊中?
2018年2月26日,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假期的欢乐中时,我院工作人员已经早早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这天中午,我院立案庭庭长张俊同志在上班途中的公交车上意外捡到一个钱包,包里有若干现金、身份证以及数张银行卡,考虑到失主肯定很着急,在查看失主身份信息之后想尽办法与失主取得联系。当天下午联系到了失主本人,张俊同志当场把钱包原封不动地归还给失主刘女士,并细心提醒刘女士日后要保管自己的财物。刘女士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很感动,紧紧握住张俊同志的手表达自己的感谢。继而于3月2日上午,刘女士给张俊同志送来了“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表示感谢,并向我院致敬。
张俊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不仅感动了失主刘女士,更深深打动了我院所有工作人员。她“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同时这样拾金不昧的行为也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日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这种正能量,从身边小事做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确山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