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某等47户农户与确山县某物流公司产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情绪激烈,经村、镇多次调解未果。其中30户农户依法向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后,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18年5月10日,为解决该案执行难问题,确山县法院副院长尹建林、执行局局长杨乐在院长刘冬指示下亲自带队、在百日执行攻坚期间到大孙庄村执行该案件。该村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扶贫帮扶村,驻村人员刘保中、越松得知情况后,适时开展法律扶贫,驻村队员和执行法官联动促执行,他们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全方位分析研判该案件的复杂性。这起纠纷涉及47户农户,但是其中17户没有提起诉讼也就没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如单纯从维护生效判决的角度仅执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30户农户,可能引起更大的矛盾。为把后续群众安抚好,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群访、增加群众的诉累,市法院驻村工作队员和执行法官把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17户农户的合法权益也考虑进此次矛盾纠纷化解中。
经过耐心细致的辩法释理、教育沟通,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意识到拒不履行将要面对被拘留、罚款直至判刑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市法院驻村队员和县法院执行法官从上午九点多一直工作到下午六点,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的到位,一起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执行案件得到顺利解决,申请执行人对市法院驻村干部和执行法官的辛勤工作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大拇指啧啧称赞。
上述案件是驻马店市两级法院法律扶贫的一个缩影。据悉执行案件中贫困户、弱势群体不少,全市两级法院对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对这类案件快速执行,努力做到让贫困户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例如确山法院在帮扶村任店村成立法律扶贫工作室,以法律服务助力精准扶贫,还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基金,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合法财产权益因不能执行兑现、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救助,最大限度地实现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