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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纳“黑名单” 竞标无望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8-05-23 11:22:53


近日,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被纳入“黑名单”无法招标而主动履行判决,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又成功执结一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7月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某市场的拆迁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和拆迁户原告黄某因拆迁事宜发生纠纷,拆迁户黄某和拆迁人员争吵、厮打,原告黄某受伤住院,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黄某损失51892.85元。后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初黄某依法向确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过程

“对不起,您公司已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您公司不能参加此次竞标活动……”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参加某次竞标活动时,工作人员上网一查,因该公司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而被拒绝参加竞标。

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原租赁的办公场所已经人去楼空,无人签收,并进行公告送达。通过对该公司银行、车辆、房产、国土等信息的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针对被执行人既不履行判决义务,也不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的情况,我院审查决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网公布。现在,该公司需要进行竞标活动,然而由于其在黑名单中却不能竞标,知道该情况后,该公司十分懊悔,其负责人主动到法院“投案”,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典型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个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贷款和参加招投标、乘飞机坐高铁、出国出境、住高级宾馆等高消费和相关消费方面受到限制,使“老赖”网上有名,处处难行。上述案件只是确山法院成功惩治老赖的案例之一,确山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这样的实例不胜枚举。

“黑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者不得在经济活动中继续采取不诚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基于“黑名单”的影响力,老赖主动到确山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义务交纳执行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要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联系,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由此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解决执行难,以保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以保障社会的安定和谐。


责任编辑: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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