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近年来首起涉大额彩礼的农村婚约财产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刘某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场缴纳案款14.5万元。
张某与刘某因婚约彩礼发生纠纷,张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及刘某父母返还彩礼16.5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父母辩称其未接受张某的彩礼,不应当承担连带返还彩礼的责任,因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刘某父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返还张某彩礼钱1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没有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又长期在外打工,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因刘某父母未承担连带返还彩礼的责任,执行进入了“瓶颈”。经本院走访调查发现支付大额彩礼导致张某家中生活极其困难。张某及其父母法律基础薄弱,误认为是法院判决不公正导致案件执行遇阻,遂到确山县政法委及县群工部上访。恰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张社军院长在县群工部接访。张院长在了解案件事实后,劝导张某及其父母要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如果认为刘某父母应当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同时,张院长还要求确山法院在现有条件下尽快执行该案件。在接到张院长的指示后,确山法院迅速上报县政法委,县政法委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对该案件的处理工作进行部署,以确山法院为主力,确山县群工部和确山朗陵街道办事处配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刘某当场退还彩礼14.5万元,该案件执结,因此而引发的上访矛盾也得到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