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我的两个儿子和好了,我也能安心了。”九十三岁的老人付某抓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到。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合村干部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魏乙家中做和解工作后,成功化解兄弟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老人付某育有五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付某有2.4亩责任田,现分别有长子魏甲和次子魏乙各耕种1.21亩。付某现跟随魏甲生活。因魏乙耕种付某的责任田,不愿意归还,付某其他子女有意见,不赡养付某。无奈之下,付某将五个子女诉至确山县法院,要求:一、付某跟随长子魏甲生活;二、次子魏乙归还付某的承包地1.21亩。审理中,法官认为本案是魏甲和魏乙两兄弟之间的矛盾所致,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为最佳解决途径,就对魏乙做工作。但魏乙不为所动,仍拒不归还付某的承包地。无奈,确山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付某跟随魏甲生活,其余四个子女应当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对付某尽赡养义务;二、限魏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付某的承包地1.21亩。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为防止激化矛盾,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联合村干部前后十余次前往魏乙家中做工作。执行法官先是向魏乙讲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不利后果。在魏乙的态度松动后,执行法官又从情理方面,向魏乙阐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执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多次耐心劝导下,魏乙终于同意归还付某土地,并对付某尽赡养义务。
该起案件的妥善化解,维护了家庭和谐,使付某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